关于工会委员及两委委员改选问题
一、基层工会每届任期3—5年,第七届工会于2002年8月市总工会批准产生,至今已3年,可以进行换届改选。
二、第八届工会委员会:
1.工会委员 共11人
2.工会经济审查委员会 3人
3.女工委员会 5人
三、委员的条件:
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觉悟较高
密切联系群众,群众关系较好
热心工会工作,有无私奉献的精神
四、民主选举的程序
1.各个工会(教研组、处室)小组酝酿提名,候选人数:工会委员14人,经审会3人,女工委员会5人
2.筹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候选人
工会委员会候选人 14人,后正式选出11人。
经审委员会候选人 3人。
女工委员会候选人 5人。
3.上报市总工会(由市教育工会转报)
获准后
4.无记名投票选举,差额选举。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为等额选举。
全体会员大会,初定在7月4日
五、选举结果上报市教育工会、市总工会。待批复后,在校内张榜公布。
六、各组酝酿候选人时,希望考虑:
1.先进性,热心为教职工办事的。
2.广泛性,委员不要过于集中某些教研组(处室)。
第七届教代会筹备会
校教育工会
2005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