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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福州市201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作者:jyswz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4-2 16:14:51

关于申报福州市201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民办中小学、市级课题有关单位:

为了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开展相关课题的实验与研究,加快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的专业发展进程,积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我院决定开展福州市201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本市范围内工作的中国公民。

2.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每期(届)只能申报一项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

4.此前负责的市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已经结题。

5.每个课题组只设一名课题负责人;为了保持课题研究的连续性,课题实验人员实行固定制,不得随意变动。

6.课题申报类型有学校课题和微型课题两类。学校课题研究的内容可以是一所学校整体面临的问题,也可以是一个学科遇到的问题。本年度立项的学校课题一般要求在23年左右时间完成。微型课题面向一线教师,研究组成员一般情况下不要超过三人,且要有一定的学科知识背景和较强的研究能力。本年度立项的微型课题一般要求在1年左右时间完成。

7.申报课题的经费来源为自筹经费。

二、课题申报程序和时间

1.课题申报的个人或单位须认真填写《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一式四份,由学校按要求审查并签注意见,盖章后报送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先根据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再将通过初审的课题汇总后统一报送我院教育科研处(即教科处,下同),市属各学校直接将申报课题报送到我院教育科研处。同时各申报课题的个人或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到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申报课题截止时间: 2010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3.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请于2010430前将通过初审的课题材料报送到我院教育科研处。

4.教育科研处将在5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进行市级课题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立项为福州市201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由我院统一下发《关于批准福州市2010年度基础教育科研课题立项的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具体事宜请与福州教育学院教育科研处联系,联系人:王勤、宋静。联系电话:875540528890219613600823940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福州教育学院教育科研处。邮编:350001

附件1.《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2.福州市201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汇总表》

附件3.《福州市201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指南》

 

 

 

福州教育学院  

  二○一○年三月四日

 

 

 

 

 

 

 

 

 

 


抄送: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中教处、初教处、幼教处、省教科所关于申报福州市2010年度教育科研课题的通知及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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