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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教人〔2010〕14号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3-5 9:59:46

   有意报名的老师,请于3812日内到学校办公室报名。

闽教人〔2010〕14号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通知.doc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人〔201014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小学: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011号)精神,决定开展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省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选拔条件

具体见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名师培养工程的通知》(闽教人201011号)的有关规定。选拔条件的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

三、培养人数与推荐名额

全省选拔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1000,其中中学460名、小学460名、幼儿园80名。原则上按培养对象总数的11.2(部分学科按11.5)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并按各地各学科专任教师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四、选拔程序和要求

1.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按隶属关系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县(市、区)教育局对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后报设区市教育局。

3.设区市教育局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报送的推荐人选组织评审后报省教育厅。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建议人选。

5.建议人选在福建教育信息网等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对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由负责推荐的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加强对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条件和要求,把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出来。各地推荐人选要以教学一线教师为主,并注意选拔优秀青年教师。各设区市推荐的人选中,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教师不得超过推荐人选总数的10%所有推荐人选均要在本区域和本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能上报。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

各地要认真做好推荐人选材料的报送工作。推荐人选须提交的材料和要求如下:

1.《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

2.《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简明表》(附件4,一式30份);

3.《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提交电子文档);

4.设区市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书、2005-2009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的复印件一式1份;

5.2000年以来参加的教育科研工作证明材料;

6.2000年以来代表本人教育教学水平的论文、论著原件2篇,以及其它论文的复印件(含论文正文和刊物目录、封面、封底);

7.2000年以来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

8.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

9.参加支教帮扶活动的证明材料;

10.其它能够说明和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水平和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有关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应按顺序分类整理、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须经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各设区市教育局和省属学校务必于2010420日前将以上材料报我厅人事处。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从福建教育信息网(www.fjedu.gov.cn)下载。

联系人:严必锋            话:0591-87091282

  真:0591-87846921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和申报材料的补充说明

2.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3.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

4.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简明表

5.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情况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二月四日

 

 

 

主题词:教育  学科教学  带头人  培养  通知

抄送:省直有关部门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24日印发


 

附件1

 

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选拔条件

和申报材料的补充说明

 

一、关于骨干教师。设区市及以上骨干教师是指参加过设区市及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者。“十五”期间,已参加省中小学中青年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推荐选拔。

二、关于推荐人选的年龄。女45周岁以下指196511日以后出生,男50周岁以下指196011日以后出生。

三、关于教学工作量。推荐人选应完成相应岗位教学工作量,一线教师平均每学年:中学320课时、小学480课时、幼儿园200个工作日(半天为一个工作日,下同)。校级领导(小学指中心校校级领导,幼儿园指县级政府所在地公立幼儿园园领导)平均每学年:中学120课时、小学160课时、幼儿园80个工作日。学校中层领导、中心校以下校领导平均每学年:中学240课时、小学320课时。

四、关于论文论著。必须为所教学科或专业的论文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在教育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副刊、报纸等)。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视同1篇论文:

1.主编或参编正式出版的专著、译著或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编教材,本人撰写3万字及以上的(不累计计算)。撰写字数以所编著作、教材的后记或编后语等有关说明为计算依据。编写教辅材料、练习册等不能折抵为论文。

2.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全国性体、音、美竞赛中获奖(不含鼓励奖);

3.美术教师创作的作品参加省级及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美术协会主办的美术展览并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三等奖及以上,或被省级及以上美术馆收藏;

4.音乐教师创作的作品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电台播放或经音像出版发行部门正式出版发行。

五、教育科研工作的证明材料,包括教育科研课题的开题报告、课题立项书或批复件、有关论文、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或结题证书复印件等。

六、开设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的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活动的有关单位印发的文件(或出具的证明)、公开课(示范课)教案、讲稿等。

七、指导青年教师的证明材料,包括学校出具的证明、师徒协议书、指导计划和被指导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证明材料等。

八、参加支教帮扶活动的证明材料,包括组织活动的有关单位、学校印发的文件(或出具的证明),以及有关教案、讲稿等过程性材料。

九、选拔条件中要求近5年承担的课题、发表的论文论著,以及开设的公开课、示范课和专题讲座的时间,指20051月至20101月。其他有关材料和活动的有效时间截至20101月。
附件2

福建省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

 

学科

合计

推 荐 名 额 分 配

福州

厦门

泉州

漳州

莆田

三明

南平

龙岩

宁德                          

省直

合计

1236

201

77

230

131

111

102

105

110

102

67




语文

72

12

4

14

8

6

6

6

7

6

3

数学

72

12

4

14

8

6

6

6

7

6

3

英语

72

12

4

14

8

6

6

6

7

6

3

政治

36

6

2

7

3

3

3

3

3

3

3

历史

36

6

2

7

3

3

3

3

3

3

3

地理

36

6

2

7

3

3

3

3

3

3

3

物理

36

6

2

7

3

3

3

3

3

3

3

化学

36

6

2

7

3

3

3

3

3

3

3

生物

36

6

2

7

3

3

3

3

3

3

3

音乐

30

5

2

6

3

3

2

2

3

2

2

美术

30

5

2

6

3

3

2

2

3

2

2

体育

30

5

2

6

3

3

2

2

3

2

2

信息技术

30

5

2

6

3

3

2

2

3

2

2

综合实践

30

5

2

6

3

3

2

2

3

2

2



语文

168

26

10

30

19

17

15

17

15

15

4

数学

120

18

7

21

14

12

11

12

10

11

4

英语

48

8

3

9

6

4

4

4

4

4

2

思品

48

8

3

9

6

4

4

4

4

4

2

科学

36

6

2

7

4

3

3

3

3

3

2

音乐

36

6

2

7

4

3

3

3

3

3

2

美术

36

6

2

7

4

3

3

3

3

3

2

体育

36

6

2

7

4

3

3

3

3

3

2

综合实践

30

5

2

6

3

3

2

2

3

2

2

幼儿

幼儿
教育

96

15

10

13

10

8

8

8

8

8

8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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