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附中校训说明
1986年8月,校党政工联席会议通过决议,确定“以天下为己任”为我校校训。 “天下”本意为“国家”,现也扩大为指“世界”。“以天下为己任”,就是以国家大事、世界大事为己任。在今天,我们应用这句话,就是要求师生要有“担负起天下的兴亡”这样一种博大的胸怀、气魄和献身精神,为“建设四化、振兴中华”,并为进一步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努力奋斗。
制定校训“以天下为己任”,目的在于体现我校办学的根本宗旨和师生员工的共同信念,更好地贯彻“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激励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不断发扬我校光荣的革命传统和优良的学习传统,为国家的兴旺、民族的振兴而建功立业。
“以天下为己任”,语出晋初陈寿撰《三国志》一书。陈寿在该志《魏书》二十五卷《杨阜传》中,对曹操手下的刺史、太守杨阜作评价时写道:“阜常侃然以天下为己任”。古人的语言,凡具有科学因素和社会进步意义者,后人则赋以新的时代内涵,予以广泛应用。古语今用者,不胜枚举。宋代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宋代陆游《病起书怀》中的“位卑未敢忘忧国”,清代顾炎武《日知录》中的“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都成为今天脍炙人口的进行理想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名言。我校选定“以天下为己任”为校训的用意和根据亦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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