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附中课程资源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
(一)实验室的建设
1、实验室是学校建制中的重要教育教学基地,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实验室工作直接反映学校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2、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要从新课程改革的实际出发,确定目标,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注重队伍、装备、管理的协调发展,并且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实验室的范围、数量、通用、专用要求根据《福建省中小学标准化实验室建设标准》执行。
3、实验室技术人员及教学人员是教学、教科研队伍的组成部分,要重视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实验技术队伍。学校领导要关心实验教师(实验员)的工作和生活,合理规定实验教师(实验员)的工作量标准,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和营养费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执行,在工资待遇、职务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
(二)实验室的基本任务
1、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学校课程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配备和完善实验教学设备和资料,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断进行实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2、实验室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发挥自身的特色,积极进行新实验、新方法、新器材的研究使用。实验室要吸收教学改革新成果,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通过实验教学环节,帮助学生掌握科学实验的方法,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各实验室要积极开设综合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或实验课程,努力开发有实际意义的校本实验课程;全校各类实验室都要尽量全部面向学生开放。
3、凡承担教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应根据各学科的特点和科研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积极获取教科研成果。实验室要努力为教科研创造条件,为教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实验技术水平,保障教科研实验任务高质量地完成。
4、实验室要精心使用、维护、开发和保管好仪器设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潜力,积极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改进和自制工作,定期做好仪器设备的计量、标定,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证实验数据准确、可靠,实验效果良好。
5、建立、完善实验室管理的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实验室管理体制
实验室管理实行分层责任制管理。
(1)实验室设备配备计划、实验室队伍建设规划,由实验工作联席会议(或校务会议)论证制订,并指定相关职能部门实施。
(2)各学科实验室的日常事务管理由各学科教研组组织。
(3)实验室的资产管理、安全卫生管理及日常工作管理由各学科实验员负责执行。
(四)实验室常规要求
1、管理制度标准化
仪器室或准备室要有《仪器管理使用制度》、《仪器借还制度》、《仪器报损赔偿维修制度》、《安全防护及危险品管理制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教师演示实验规则》、《学生实验守则》等并装挂在墙上。
2、各项记录日常化
仪器室或准备室应有《仪器明细帐》、《实验通知单》、《仪器维修记录》、《事故记录》、《低值易耗品记录》、《仪器损失报告单》、《仪器报废申请单》、《危险药品消耗记录》、《仪器借还记录》、《实验教学记载表》等表册,并严格履行手续,及时如实填写。学期结束后,应分类装订成册。
3、帐物相符商品化
仪器应分门别类,建立《教学仪器设备登记卡》和《低值易耗品账》。并要定期进行对账,做到“物物有账,帐物相符,账账相符”。
4、仪器保管科学化
仪器和药品要进行分类,编号,贴上标签,并分科室上橱入柜,以标签定位,陈列有序。要根据仪器不同结构、性能、特点,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震、防碰、防变质、防蛀、防腐、防爆、防磁、防光等工作。
5、实验室布置规格化
整体布置要求:《学生实验守则》装在玻璃框内放置在实验室左侧墙壁上。著名科学家的彩色画像装在玻璃框内,挂在实验室的四周墙壁上。应在实验室门口张贴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制定的选修课课程表。
6、安全卫生工作、仪器更新、维修与自制经常化
(五)实验室的使用和开放
1、实验室的使用首先要满足学科教学的需要。每个学期(学段)学科教研组应该根据教学模块计划,与实验员拟定实验室的分配计划。并将计划上交教务处,以便教务处进行排课。
2、教务处将根据各科实验室的分配计划,统筹安排实验室作为各类选修课的授课地点。教务处将具体课表,下发到实验室,并在各实验室粘贴该教室的具体课表。实验员应当根据课表,及时开放教室,保证选修课的正常教学秩序。
3、进行演示或分组实验前,授课教师应提前一周通知实验教师,并填写实验通知单。
4、实验员应当根据教学计划,有序的向学生开放实验室,开放期间,必须有实验员在场,保证实验安全。
5、为保证正常的实验室使用,未经教务处和教研组同意,任何个人或部分实验室不得挪做它用。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1、实验教师(实验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教材,能独立完成本科目的所有实验,并指导学生实验操作和进行实验教学研究;有较强的事业心、实验能力和管理能力,熟悉教学仪器管理业务。
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2、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本条例的管理规定。
3、与教务处和教研组配合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工作计划。按“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实验室所需的仪器、器材、药品,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实验完毕后清点仪器,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认真处理。
4、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协助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积极参加实验教学和实验技术研究,利用自身技术特长开发和实施校本课程,积极开展自制教具活动。
5、做好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工作,掌握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经常保持室内外的整洁,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6、应当与教务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使实验室的利用更加合理有序。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
二、功能教室管理
(一)功能教室的建设
1、功能教室包含通用技术(劳技)教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机器人实验室等。
2、功能教室是学校重要教育教学基地,是学校顺利实施新课程的基本条件之一,学校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保证。
3、功能教室的建设与管理,要从新课程改革的实际出发,确定目标,统筹规划,合理设置;注重队伍、装备、管理的协调发展,并且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二)功能教室的基本任务
功能教室的主要任务是为完成新课程中通用技术、美术、音乐或艺术模块的提供教学场所和基本物质保障。同时为学校开设各种有特色选修课、课外科技活动以及文化艺术活动提供设备和场地支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艺术鉴赏力。
(三)功能教室的管理体制
1、功能教室的相关教研组根据新课程相关模块教学的需要和校本课程开发的需要,提出功能教室的设备配置方案,上报校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相关教研组应配合总务部门进行设备的安装和配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功能教室的课程由教务处统筹安排。
3、功能教室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由相关教研组负责,实行授课教师责任制。
(四)功能教室的常规要求
1、教研组要根据教学实际,制定相应的《功能教室学生守则》,《功能教室的使用规定》等制度,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通用技术(劳技)教室、机器人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器材和易耗品的管理参照《实验室管理》的相关条款执行。
3、功能教室使用登记日常化。认真履行谁使用谁负责维护的管理办法,教研组制定相应的登记表,做好功能教室的使用登记。
(五)功能教室的使用和开放
功能教室的要根据学期(学段)的课程安排,制定开放计划,为学生的课外活动提供支持。同时要积极配合学校举行的科技节、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实行短期开放。功能教室开放期间,必须有相应的教师在场进行指导和管理。
三、信息中心管理
(一)信息中心的建设
1、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教组、信息技术教研组)是学校推进教育信息化的重要机构,是实施信息技术教育的执行部门,是提高学校教育技术手段的重要技术力量。信息中心建设是丰富学校课程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2、信息中心的资源配备和师资队伍建设必须纳入是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保证信息中心的资金投入,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配备标准》进行科学合理的装备配备和人员配备。
(二)信息中心的管理体制
信息中心的管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或教研组长)由校长聘任,中心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信息中心的主要任务
1、信息中心负责五个功能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电子阅览室、教师电子备课室)、三个系统(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无线听音系统校园广播系统、多媒体交互式电视教学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2、信息中心必须与各学科教研组密切配合,收集(通过各种有偿及无偿的方式)、编辑、整理各种数字化课程资源,不断丰富学校教学资源库。中心要对各种资源进行分类保存,并通过校园网或纸质媒介定期向全校教师发布最新的资源目录或索引。
3、信息中心有责任和义务为学科教师提供教学信息化的技术保障。定期开展对学科教师的信息技术培训,参与学科教师的教学改革,协助学科教师进行多媒体课件的设计与制作。
4、信息中心应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有效的各功能室的管理制度和信息传播管理制度,使信息技术中心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功能室和系统,应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基本管理依据实行严格管理。
5、信息中心要创造条件使各功能室能经常性的面向全体师生开放,提高信息功能室的使用效能,为实施新课程增强学生的信息素养提供支持。
(四)信息中心教师的职责
1、信息中心教师或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本职工作,能熟练地掌握相应岗位的技术要求,能为突发的设备故障提供有效的应急处理措施。
2、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本规定进行各项日常管理。
3、信息中心的教师或专职工作人员要不断进行业务进修,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
4、除了承担学生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学工作外,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还应通过短期培训或讲座等形式,促进其他学科教师信息素养的提高。
5、在新课程实施的过程中,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要发挥其技术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发特色鲜明、时代感强的校本课程,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为学校实施新课程作贡献。
四、图书馆管理
(一)图书馆的建设
1、图书馆是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基地,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教研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水平的窗口。建设一流的图书馆是创立教育品牌的目标之一,也是学校顺利实施新课程的一个重要课程资源。
2、图书馆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图书馆工作人员是学校后勤管理和教科研队伍的组成部分。图书馆建设标准参照《福建省中学示范图书馆评估标准》执行。学校要保证图书馆的经费投入,在学校财政支出计划中单独列出,不挪做它用。
3、学校领导要重视图书馆工作队伍的建设,关心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合理规定工作量标准,在工资待遇、职务评定等方面与教学人员一视同仁。
4、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馆长由校长聘任。
(二)图书馆的常规工作
1、制定各功能室(场馆)的管理制度,要使图书馆各功能室的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用人性化的服务创造富有校园文化特色读书环境。
2、充分发挥图书馆的“藏、借、阅、检”功能。不断增添各种图书(资料)资源丰富馆藏,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的图书(资料)借阅服务和数据检索服务。
3、根据图书馆所具备的条件,创造性的开发多媒体服务、文献信息数据化、教学研究、素质教育、文化服务等功能。
4、定期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新书推荐和读书评论,努力营造全校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
5、新课程改革实施过程中,除了日常的教育教研资料收集整理外,图书馆要注重搜集整理、编辑、加工、储存课改的最新资料信息,并以每周(或每月)简报的方式向一线教学人员提供信息目录或索引。
(三)图书馆工作人员职责
1、图书馆工作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馆采用的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分类法》),要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业务能力。学校支持图书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进修,提高业务水平。
2、各科室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
3、图书馆各场馆(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各场馆的日常卫生、图书维护和设备维护等工作,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4、借阅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当为全校师生提供优质的微笑服务。
5、学校鼓励图书馆工作人员参与新课程改革,加强图书馆的教育功能。鼓励图书馆工作人员面向学生开设读书会、书评、图书与情报收集、图书分类法等有特色的校本课程。
五、体育场(馆)管理
(一)体育场馆的建设
1、学校体育场馆是保证体育与健康课程顺利实施的重要物质保障。场馆及其设施的建设要按国家课程标准和省市的达标要求执行。
2、学校要保证每年有充足的资金进行场馆及其设施的维修和更新。
(二)体育场馆的使用与维护
1、学校体育场馆必须保证体育课程的正常实施,场馆的使用由体育教研组和教务处根据教学实际进行统筹安排。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在正常上课时间将体育场馆挪做它用。
2、体育教研组要根据场馆的使用要求和具体情况为不同场馆制定《××场馆使用规则》,使场馆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保证体育运动的安全。
3、体育教研组要利用好各场馆,经常组织、指导和支持学生团体组织各种体育活动,活跃校园气氛,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4、在正常上课期间的课外活动时间,所有场馆均面向全体师生开放。节假日期间,高损耗的场馆一般不开放,其它场馆正常向全体学生开放。
5、使学校要为体育教研组配备专门的器材保管员,保管员负责器材的保存、发放、小件维护等日常管理。同时,器材保管员要与总务部门保持有效沟通机制,保证大型体育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六、其它课程资源管理
除了校内的场馆和设施等实物资源,还有更加丰富的其它课程资源,如:校内人文资源、校外自然资源、校外场馆资源、家长资源、校外专家资源等。新课程要让学生从生活中走进学习,从学习中走向社会。学校教育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开发好、用好更多更好的社会资源。对于这部分的资源管理,要遵循“实效、经济、共享、有针对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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