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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师大附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更新时间:2006-11-14 14:36:49

     

    福建师大附中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试订)

    201039校务会议修订

     

    一、考核的依据

    教职工年度考核的依据是:人事部人职发[1990]7号文件;人事部、国家教委[1991]48号和[1994]8文件;省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务年度考评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章·考核等有关文件规定。

     

    二、考核的内容

    根据“考核的依据”中所规定的内容,结合我校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考核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板块。

    1、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

    2、出勤情况;

    3、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的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

    2.坚持量化和定性相结合,以量化为主的原则,确实难以量化的,采用定性的办法,力求具体、明确。

    3.坚持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以学年度考核为主的原则。

    4.坚持考核与评优、聘任、晋职、晋级挂钩的原则。

     

    四、考核的程序

    第一:在每学年度的第二学期期考以后,最迟在学年度结束之前,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召集学生代表分年级听取和征求对被考核者的意见,并填写考核优秀推荐表。

    第二: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布置年度考核。(与第一步可同时进行)

    第三:学年度结成后,被考核者利用暑假按所规定的考核内容总结学年度情况,并填写考核表。

    第四:教研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安排,督促教职工按时填好年度考核表,并新学年开学前的准备周,集中一至两天时间,做好述职初评及推优工作,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校办公室。

    第五:由教务处、教研室、德育处、办公室组织核实被考核对象所填考核表及教研组长签署意见情况。并结合考试、竞赛成绩和评优表彰结果以及考勤情况,确定加减分并归纳考核情况。

    第六: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意见,在当年10月份,召开考核会议,确定被考核者考核等次。

    第七:当年10月下旬,将考核结果与被考核者本人见面,并由被考核者签字确认考核结果。

    第八:公示考核评为优秀的名单。公示结束后由校办公室做好花名册的整理及上报工作,同时做好考核表的归档工作。年度考核工作结束。

     

    五、考核的等级

    根据闽师人有关文件规定,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具体考核评价标准

    1.《教师考核具体内容评价标准》

    2.《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具体内容评价标准》

     

    教师考核具体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思想政治表现、教师职业道德方面:

    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作风、道德修养等。

    具 体 看:是否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具体等级: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

    1.有违犯宪法、法律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行为,证据确凿者,或受到公安、检察、法院拘留收审者:

    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在师生中散布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严重抵触的言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4.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5.以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荐、暗示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培训机构学习培训的;

    6.工作日未经批准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

    8.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9.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10.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的;

    11.歧视、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的;

    13.在学校散布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4.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5.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

    16.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17.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8.擅自停课、调课或请人代课的;

    19.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20.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的;

    2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2.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3.品行不良、人格或行为有悖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有失教师形象者;

    24.由于失职,给学校或师生造成严重损害和严重不良影响者。

    25.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以及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26. 在各类活动(含教研活动、升国旗仪式、各种集体活动考勤情况)中经常迟到、早退,一年内累计达十次者。或一年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者。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政策,并无第(一)项所列内容,发生下列情况后,经批评教育能采取适当方式主动改正错误者,可评为“基本合格”

    1.教育学生形式欠妥,造成不良影响者;

    2未经学校许可,在学生中乱收费者;

    3.传播没有根据的言语,造成矛盾、影响团结者;

    4常和同事发生争吵,出现恶语伤人或挑拨离间、影响他人团结者;

    5.对应参加的各类活动或会议,未经请假或未获准假,无故不参加,年度内未超过3次者。

    (三)无第(一)、(二)项所列内容,并达到下列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服从工作需要,团结协作,自觉地完成本职工作,做出较大成绩。

    3遵纪守法,师德良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爱教育事业,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做出成绩,得到组织上和领导上口头表扬。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活动及时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无第(一)、(二)项所列内容,做到第(三)项所列要求,并达到下列标准者,可评为“优秀”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表率,并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得到师生肯定。

    2.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获得者。

    (五)相关说明

    病假、事假达二个月以上者,不得评为优秀;病假、事假达六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二、出勤情况(总分10分)

    出满勤,得满分10分。有迟到、请假、旷课等情况的按下列标准扣减,扣满10分为止。

    1.病假,每天扣0.1分;

    2.事假,每天扣0.2分;

    3.旷课,每节扣1.0分;

    4.迟到,每3次扣1.0分;

    5.学校政治学习,年段、教研组会议、升旗仪式等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迟到每次扣0.1分,病假每次扣0.2分,事假每次扣0.3分;

    6在各类活动(含教研活动、升国旗仪式、各种集体活动考勤情况)中经常迟到、早退,一年内累计达十次者,或一年内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五天者,出勤为0分。

     

    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总分90分)

    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情况、班主任或党政及其它工作情况、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教研教改工作情况、学术成果情况、指导培养教师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奖惩情况等。

    具体看:责任感、计划住、积极主动性、配合协调性及对业务的探索和研究、对学生的态度、和遵纪守法,忠城教育事业情况。(总分:20)

    (一)教学工作情况(60分)

    1、教师工作量(12分)

    专任教师周课时8节(全学年320节),一般干部兼课周课时4节(全学年160节),中层以上干部兼课周课时3节(全学年120节),可评为12分。(填在考核表内的课时要按实际任课时数填入。凡除公事外各种授课时数中予以扣除)

    ② 担任高初中毕业班并有高考、中考学科的授课者,按实际课时的0.5倍作为增加课时。

    ③ 初中班生数标准为50人,高中为45人。班生数每增加5人,授课每节相应增加0.1节,每节增加数最多不超过0.2节。

    ④ 校教务处安排入课程表的选修课,由学校批准(附教案备查)安排进课程表的竞赛讲座可按实际课时填入登记表。

    ⑤ 总课时等于实际课时加上加课时。

    ⑥ 全学年专任教师总课时达到480节,一般干部兼课达到240节,中层以上干部达到180节才能按规定加分。以上三种人分别每增加15节、7.5节、5.6节奖励1分,最多不超过5分。

    ⑦ 未完成学年度内应完成的总课时,即专任教师少于320节,一般干部少于160节,中层以上干部达到120节,每缺15节、7.5节、5.6节扣1分,

    ⑧ 专任教师、一般干部、中层以上干部缺课时达分别达150节、75节、56节者本项不给分。

    2、备课编写教案情况(7分)

    1)集备(3分)

    ① 能准时、认真参加集体备课,没有缺席,主备时能做好书面准备,得3分。

    ② 经常参加集备,基本能完成主备任务,无故缺席2次,得2分;无故缺席3次,得1分;无故缺席4次,得0分。(事假2次当无故缺席一次)

    2)编写教案(4分)

    ① 教案齐全,符合规范(有目的要求、重难点分析、教具、教学要点与过程、作业等),有的附有教后小结,并完整装订成册者,得4分。

    ② 教案齐全,但欠规范者,得3分。

    ③ 教案基本齐全,比较马虎,得2分。

    ④ 教案缺少较多(如1/3以上)者,得1分。

    ⑤ 缺交教案,得0分。

    3、批改作业情况(5分)

    ① 认真批改,有的有简单评语、有的面改,及时讲评,得5分。

    ② 认真批改,但未及时讲评,得4分。

    ③ 一般批改,能及时讲评,得3分。

    ④ 一般批改,且未及时讲评,得2分以下。

    ⑤ 批改经常出差错,学生与家长反映不良,得0分。

    4、授课情况(15分)

    1)贯彻常规(4分)

    ① 基本准时上下课,上下课有起立,师生问好和再见,课前有点名,得4分。

    ② 没有缺课,以上各项有缺陷者,得3分。

    ③ 一年内迟到二次或旷课一次以上者,得2分以下。

    2)课堂秩序(4分)

    ① 教师能做好组织教学、管教管导,课堂秩序好,学生上课认真,聚精会神,得4分。

    ② 课堂较松散,教师管理不够,得3分。

    ③ 出现乱班、乱课,得2分以下。

    3)教学效果(7分)

    ① 内容准确、合理使用教学媒体,学生负担适当,教法受到师生赞扬。

    ② 内容准确,教法一般,占用学生过多时间,学生负担较重,师生反映一般。

    ③ 内容基本准确,教法一般,师生有明显不良反映,得4分以下。

    5、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8分)

    ① 学年考试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或在本年段名列前茅;参加会考科目优秀率高,没有不合格学生;参加高、中考的科目的总评成绩在省前五名、市前三名。所教学生本科目的有关素质好,能力强,在全面衡量中取得好成绩,可得7-8分。。

    ② 学年考试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一定提高,参加毕业考、会考、高考、中考的科目在省、市名列前列,学生本学科的素质较好,能力较强,在全面衡量中取得较好成绩的,可得4-6分。

    ③ 在全面衡量中做得较差工差者,得1-3分。

    6、公开课教学情况(5分)

    ① 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公开教学,获得好评者得4-5分,评价一般者得2-3分。

    ② 参加学校组织的公开教学、接待福建师大等大专院校见习生听课(不含随班听课),获得好评者得2-3分,评价一般者得1分。

    ③ 接待兄弟学校参加听课,获好评者得3分,一般者1-2分。

    7、指导培养学生获奖情况(4分)——本栏与课外活动栏可以同时得分

    ① 学生获国家级及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得4分。

    ② 学生获省级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得3分。

    ③ 学生获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一、二等的指导教师,得2分。

    ④ 学生获市级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得1分。

    8、辅导差生情况(4分)

    语文、英语老师早读基本全出勤者,其它学科每周至少下班辅导一次者,得3分。

    语文、英语老师早读较常迟到或制度达总次数1/3以上(相当于每周1次)。其它学科平时较少下班辅导,只在大考前(半期和学期考)前下班者,得1-2分。

    能关心差生,思想上帮助,教学上(如提问、批改作业、辅导等)不岐视差生,得1分(此项与上述其中之一累加)

    (二)班主任和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7分)

    1、班主任工作情况(7分)

    ① 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总结班级工作,做到及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得1分。

    ② 主题班会效果显著,有特色、新颖,注意辅导团队工作,并取得好的成绩,得1-1.5分。

    ③ 家长会、家方(日期、人数、内容等资料记载完整)并与家长配合得好,得1-1.5分。

    ④ 班级获校级及以上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等其他奖励,得1-1.5分。

    ⑤ 班级面貌有新的好的变化,班风、学风有显著进步,得1-1.5分。

    以上各点按点得分。

    2、年段长工作情况(7分)

    ① 年段长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年段工作简况,得1分。

    ② 坚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做到经常化,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收到实效,得1-1.5分。。

    ③ 定期召开家长会,促使社会教育,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形成和谐的统一整体,1-1.5分。。

    ④ 段风良好,学风上乘,面貌变化的情明显,得1-1.5分。

    ⑤ 年段在培养特长生,促使差生转化工作成绩明显,得1-1.5分。。

    以上各点按点得分。

    3、党政工作情况(包括教研组长、党支书、支委、教工团支书)(7分)

    ① 能认真做好党政管理或兼职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受到好评,得6-7分。

    ② 党政管理或兼职工作做得较好,政策水平较高,管理能务较强,取得一定成绩,得1-1.5分。

    ③ 兼职工作做得一般化,得1-3分。

    4、年段领导小组成员、班级领导小组成员(3-4分)

    ① 年段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参加年段计划、总结的制定和讨论,协助年段长抓好段风、学风建设,主动参加年段组织的活动,能为年段教育、教学提出积极好的建议情况,得1-4分。

    ② 班级工作小组成员,有明确分工,有进行个别思想工作,有参加家访,经常参加班级活动,为班风和学风建设提出建议,根据取得成效情况,得1-3分。。

    5、年级学科备课组长(3分)

    根据组织任课教师集体备课,努力贯彻学校规定的四定、五统一、三研究措施情况,得1-3分。

    (三)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3分)

    ① 全年活动15次以上并有记录者,得3分。

    ② 全年活动5-14次并有记录者,得2分。

    ③ 有开展活动、有记录,但不足5次者,得1分。

    (四)教研教改工作情况(4分)

    ① 报教务处备案或有关部门发文指定的教研、教改项目,过程和终结时有经验总结,在市级以上交流和推广,并获得好评者,得3-4分。

    ② 报教务外备案或有关部门指定的教研、教改项目,过程和终结时有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推广和交流,并获得好评者,得2-3分。

    参加新编或改编教材的教学、教研和两改年段教学任务的教师,视为正常教学,在本大卡中不给分数,并不得填入表内。

    (五)编写教材、教参和交流、发表或出版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情况(5分)

    ① 教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国内统一刊号CN专业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部门BN上或准印证省级刊物上,得5分。

    ② 教研文章在省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宣传,或在市级专业刊物准印证刊物上发表者,得4分。

    ③ 教研文章在省级专业会议上交流收入汇编,得3分。

    ④ 教研文章在本校会议上交流并收入《福建师大附中论文选》者,得2分。

    ⑤ 教验总结、论文在校内或教研组会上交流者,得1分。

    (六)指导培养教师情况(3分)

    ① 学校指定的培养新教师,能认真指导培养新教师,使受培养的新教师在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上有较大进步的,或向教务办理登记手续,明确以老带新(高级教师一带二,一级教师一带一)使被指导的教师受益者,得2-3分。

    ② 指导教师或实习生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获得好评者,得1-2分。

    ③ 到省、市、福建师大给教师或大学生开课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反映效果好的,得1-2分。

    ④ 原班主任指导见习班主任、年段长指导见习班主任、备课组长指导下一级职称的教师,毕业班的备课组长带领新教毕业班的教师的,得1-2分。

    (七)进修培训或继续教育情况(4分)

    ① 参加高等院校本专业进修培训(含继续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者,得4分。

    ② 以上成绩不及格者,得1分。

    ③ 上报学校备案。能有目的、有书面计划地做好在职进修提高,并有自学笔记或撰写心得体会经展示认可的,得1-4分。

    ④ 参加新教材培训,时间在三天以上的人员,得2-3分。

    (八)奖励情况(4分)

    ① 本年度内获省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4分。

    ② 本年度内获市级和师大党委、政府表彰的各种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师大单项表彰、师大团委、市教委团委、市教育工会等、优秀团干、团员、工会积极分子,得3分。

    ③ 本年度内获县级和学校、党、政府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劳模、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等称号者,得2分。

    ④ 校内单项表彰或奖励的,得1分。

    同一年度有多级表彰的取最高分,其它学术团体和专业文章获奖均不在此列。

     

     

     

    行政后勤人员考核具体内容与评价标准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总分100分,根据履行情况给分,优秀90-10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

     

    考核

    内容

    要素

    具体要求

    思想政治表现

    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政治、讲正气。

    岗位职业道德

    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实事求是,依法办事。

    社会伦理道德

    顾全大局,处事公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敬老尊贤,举止文明。

    政策理论水平

    熟悉本职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在工作中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政策。

    本职业务能力

    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的内容、要求,决策科学,管理有方,操作有序。

    策划协调能力

    工作有计划性、系统性和预见性;能调动积极性,妥善处理各种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

    开拓创新能力

    具有创新精神,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工作在本部门、本系统有特色,有影响。

    文字表达能力

    能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公文写作,口头表达准确、条理清楚。

    出勤情况

    遵守考勤制度(具体见第二项),积极参加集体(公益)活动。

    完成工作数量

    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事项。

    完成工作质量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符合要求。

    完成工作效率

    工作扎实,积极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办事快捷、稳妥。

    廉洁自律情况

    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廉洁自律。

     

    备注:

    德:考评标准参照《教师考核具体内容评价标准》中思想政治表现中的定性标准,有“不合格”情况的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拟推荐评为“优秀”的思想政治表现必须为“优秀”。

    勤:出满勤者得10分。具体扣分情况如下:

    ① 迟到一次扣0.5分;

    ② 病假、事假一天扣1分;

    ③ 旷工半天扣2分;

    ④ 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处室、教研组会议及其他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

    ⑤ 无故擅离岗位一次扣3分;

    ⑥ 无故旷工累计达10天以上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中有1/2以上不参加者,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⑦ 病假、事假累计达两个月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病假、事假达六个月以上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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