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大附中教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更好的开展福建师大附中教工羽毛球协会的各项工作,使工作具体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福建师大附中教工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 协会本着“全民健身”的宗旨,由教职工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自愿组成。
第三条 协会成立目的是为志同道合的羽毛球运动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以球会友、交流球艺、增进友谊、共同进步的园地,提高教职工身体素质。同时也为教工耕耘杯羽毛球竞赛培养选拔羽毛球人才,提高我校教工羽毛球竞技的整体水平。
第二章 活动
第四条 协会每周安排两次集体活动时间,活动场所向商业羽毛球馆租用,具体时间、地点、场地个数由全体会员商定。(目前定周三市体育中心羽球馆、周日首山羽球馆,时间均晚上7:30到10:30)
第五条 会员自行组织比赛或娱乐,以达到强身健体、提高球技为目的。
第六条 协会在工会的领导下组织市耕耘杯比赛及其它交流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采取会员制,招纳的会员不定期缴纳会费。
第八条 会员无年龄、球龄、性别之限制,只要是热爱羽毛球运动,具有一定的羽毛球运动基础,拥护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活动,均可成为协会会员。
第九条 新会员入会程序:如有意加入协会,向会长申请,协会将安排两次尝试机会,缴纳会费后成为正式会员,参加协会常规活动。
第十条 会员的权利
1.协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委员会委员的监督权、批评权和弹劾权;
3.对委员会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对协会各项活动,尤其是财务支出状况的知情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及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协会声誉;
2.尊重协会的劳动,配合协会的工作,执行协会决议;
3.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提供羽毛球技术帮助(通常指对水平较低的会员);
5.按规定缴纳会费,积极为协会服务;
6.会员之间应相互尊重,杜绝不文明言行。
第四章 组织
第十二条 机构设置
1.协会设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人选由会员从参与活动时间较长,热心于协会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代表组成;(本届:会长温青、副会长林群、秘书长王传魁)
2.协会委员会每年9月进行换届选举;
3.协会委员会都是免费服务,所有会员都有为协会服务的义务,当委员确有困难无法履职时其它会员应积极顶岗,为协会出力。
第十三条 协会委员会组织协会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协会一切活动,含场馆联系、羽毛球选购、对外交流等;
2.协会财务管理;
3.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研究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吸纳新会员。
第十四条 协会委员会委员应当处事积极、热情和谦慎;尽心尽力为协会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协会相关的事务,愿意为了协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时间和精力上做出牺牲;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协会活动质量,增加活动内容;协会委员会的劳动应得到所有会员的尊重和积极配合。
第十五条 协会委员会委员设置及分工如下:
1.会长:负责协会的长期发展规划,对外交流联络,接纳新会员。
2.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协会内部事务,组织协会比赛,人员较多时负责上场人员安排
3.秘书长:负责协会经费管理,做到收支明晰;负责羽毛球选购,场地预订及每次活动出勤情况统计;负责协会相关宣传工作。
第五章 纪律
第十六条 会员不能正常参加活动,应于每次活动前半天告知场地预订负责人,以便及时调整场地预订。
第十七条 协会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对出勤率在95%以上的会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八条 因场地少,会员多,会员应有主动谦让的意识,让所有到场人员均得到合理的锻炼时间。另外,因场地原因,活动更多以双打为主,要求会员有协作配合精神,为和谐的集体活动做出应有的努力。
第六章 经费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及说明:
1.会员每次交纳会费200元/人次(非本校职工300元/人次),用完续交会费。
2.学校工会给予部分经费补助。
3.相关说明:会员入会时交200元会费(非本校职工300元),后续与其他会员同时交费。
第二十条 经费的使用。主要用于每次活动的场租、羽毛球等支出。(目前场租50元/晚/个,羽毛球约40-50元/筒,每晚消耗约2筒)
第二十一条 经费的使用监督。每年换届选举时将活动经费使用明细表和基金数目公布,所用会员均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协会解散协议由协会委员会提出并经多数会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协会解散后的剩余财产,按会员人数平均返还。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析权属协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