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教宣〔2006〕30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
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中小学班主任是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者、道德教育的骨干,是学校和家长、社会沟通的桥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各地、各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班主任在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关心班主任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为班主任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要认真总结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经验,深入查摆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为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障。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人员对各地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我省的实施意见。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
2006年7月10日
主题词: 教育 中小学 班主任 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06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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